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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院团[2016]006号 关于开展化学化工学院2016年化学省级重点专业学生创新实践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6年11月03日 00:00  点击:[]

为积极推进化学省级重点专业建设,学院拟面向我院学生征集创新科研自主项目,并给予资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化学化工学院在校本科学生(原则上为非毕业班学生)。

二、申报条件及事项

1.项目须原创,要有创新性,并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2.项目一般以学生科研团队形式申报,学生科研团队一般不超过5人,并确定1位同学作为课题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为2014、2015级学生,课题组成员年级不限),组织协调课题的实施,指导老师不超过2人;每位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老师指导项目不能超过3项。

3.项目原则上在立项后一年之内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结题必需有相关成果。

4.已有经费资助的校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相同内容)不在申报范围之列,今年申报校级课题未入选的列入院级课题。

5.明年申报校级及以上课题,优先考虑有成果的院级课题。

三、申报办法

1.课题立项采取负责人申请的方式,填写《化学省级重点专业学生创新实践项目申请书》。

2.项目立项后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因财政等因素,本次课题立项后一次性划拨所有经费。

3.申请书(附件1一式两份)以及相关的电子文档于2016年11月11日15:00前交学院学生科。电子文档(附件1、2)发送至

2659126743 @qq.com

4.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确定立项课题。

各班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希广大同学积极申报,确保此次课题立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系人:田晓彦 联系电话:88342383/676126

舒贵青 联系电话:17805851130/511130

附件1 化学化工学院化学省级重点专业学生创新实践项目申请书Public/upload/20161115_181749470.doc

附件2 2016年化学省重点专业学生创新实践课题申报汇总表

化学化工学院

二O一六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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