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生寒假留校住宿,确保留校学生度过一个平安、有序、欢乐、祥和的假期,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做好2015学年寒假留校学生住宿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求寒假留校住宿的学生(1月23日及以后离校的)由本人填写《绍兴文理学院寒假留校学生住宿申请表》,请在2016年1月11日前向所在书院提出申请(自己将申请表及承诺书上交至学生科)。
(二)书院辅导员审核学生填写的《绍兴文理学院寒假留校学生住宿申请表》相关内容,如申请理由、联系方式、住宿时间等。完成审核后,应对学生本人进行寒假留校住宿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在相应栏目内签署意见,再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签批,加盖学院公章。
学院须为留校住宿的每一个学生指定一名联系责任教师(符合留宿条件的同学,联系责任老师均为班主任),以加强留校期间对学生的教育管理。
(三)学生与所在书院签署《绍兴文理学院寒假留校住宿学生文明守纪承诺书》,各书院做好该承诺书的备案工作。
(四)经所在书院签批同意留校住宿的学生于1月20日到学生所在书院办公室办理《住宿证》,学生必须凭《住宿证》入住。
(一)留校住宿学生的日常管理以“谁批准同意,谁归口管理”为原则,相关书院、学院、部门要加强对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掌握学生动向。
各相关书院应根据本书院留校学生数和幢区分布等实际情况成立临时党支部和党小组,加强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二)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与平时一样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宿舍区内要服从书院的管理。
(三)学生留校住宿期间要特别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贵重物品(如电脑)要妥善安放,自行负责保管。
(四)留校住宿学生如需延长或缩短住宿时间,应提前向所在书院申请变更住宿时间;如中途需要外出不能回学校住宿的,应及时向自己的联系责任老师请假,说明外出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未经批准,擅自外宿,作违纪处理。
(五)严格执行按时就寝熄灯制度。寒假期间须在22:00前返回寝室,自觉做到在22:30前熄灯就寝。未在规定时间返回寝室和熄灯就寝者,作违纪处理。
(六)严禁在宿舍区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区使用明火、存放危险物品;学生不得私自调换寝室和留宿外客、异性。
(七)留校住宿期间一旦发现有违纪现象,立即取消在校住宿资格,并视情况作出相应的处分。
为实现学校的育人目标,规范学生寒假留校住宿,确保留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和生活秩序。作为一名在寒假要求留校住宿的大学生,有义务就本人在寒假留校住宿的相关事宜向学校作出如下承诺:
一、就寒假留校住宿一事已告知本人父母,并征得了他们同意。
二、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章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管理。
三、能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由自己承担保管责任。
四、如需延长或缩短住宿时间,能提前向书院申请变更住宿时间;如中途需要外出不能回学校住宿的,能及时向自己的联系责任老师请假,说明外出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未经同意,不擅自外宿。
六、严格遵守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守则,不使用学校禁用电器;不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随意动用消防设施,不在寝室内私拉乱接电线。
七、寝室钥匙不转借给他人或私自换、加门锁,不私自调换寝室和留宿外客、异性。
八、不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喧哗,不进行迷信和宗教活动。
九、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接受学校取消寒假留校住宿资格,甚至进一步的处理(分)。
十、留校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及时跟联系责任老师汇报近况。
(注:此表一式两份,书院留存一份备案,自己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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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承诺:就假期留校住宿一事已告知本人父母,并征得了他们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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