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结题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09    点击次数:

各有关学院(部、处):

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结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 请有关老师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http://www.nsfc.gov.cn)仔细阅读《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等有关材料(见附件一),认真阅读《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尤其要按照自己申请项目的科学部规定的特别要求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进展报告

1、请有关在研项目负责人(见附件二)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的ISIS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网上提交进展报告,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项目进展网上填报截止时间:2015年1月12日

二、项目结题报告

1、请有关结题项目负责人(见附件三)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的ISIS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向学校科研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基金委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

4、结项材料:结项报告网上填报完成后,并提交科研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一式二份)。

5、项目结题截止时间:2015年3月1日

三、项目申请

1、申请书撰写方式。

(1)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于2015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学校科研处基金管理联系人提交本人的“姓名、所地学院、职称、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等信息”,以便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2、项目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提交一式二份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包括附件材料),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3、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3月15日

请各学院(部、处)按照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做好项目进展、结项与申请等有关工作。有关事项联系人:李新荣, 联系电话:88341290

科研处

201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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