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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基金申请指南(2023年度)

发布日期:2023-03-17    点击次数:

浙江省精细化学品传统工艺替代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开放基金申请指南(2023年度)

一、总 则

本着“开放、流动、联合、共赢”的原则,为促进学术交流,培养高水平绿色化学化工和新材料领域的科技人才,围绕浙江省精细化学品传统工艺替代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的研究规划,聚焦绿色有机合成、碳中和碳达峰新技术、药物化学、先进功能材料、生物塑料等方向开展研究,特设立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以下简称开放基金)项目,资助国内外优秀学者开展高水平的研究,支持交叉学科的研究、开发和应用。

二、资助范围

根据浙江省精细化学品传统工艺替代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的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2023年度实验室的开放基金申请资助范围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1、绿色有机合成

2、药物化学

3、面向碳中和碳达峰的CO2捕集与转化利用技术

4、功能高分子合成及应用

5、先进催化与表征技术

6、不对称合成及天然产物全合成

7、环境净化材料

8、生物可降解材料

9、其它相关研究内容

三、项目申请

1.凡具备课题研究工作能力和条件,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校外科技人员,均可直接申请开放基金项目。为方便基金使用,课题团队成员中至少有1名浙江省精细化学品传统工艺替代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成员参与。

2.为了鼓励取得更多的高水平合作研究成果,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除了一般项目以外,特设立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结题时要求至少一篇和本实验室合作发表的论文或联合申请专利1项;重点项目结题时要求至少一篇SCI二区论文或两篇SCI三区论文或联合申请专利2项。

3.本实验室资助的研究基金主要用于实验材料费、测试费、版面费以及部分差旅费。一般项目的研究经费资助额度1-3万,重点项目资助额度3-5万。资助经费要求立项当年用完。

3.无特殊情况,一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一年,重点项目的研究期限不超过二年。

4.申请书可在重点实验室网站(http://chem.usx.edu.cn/zdsys/sy.htm)下载。申请者须提交项目电子版申请书进行评审。项目获批后需将申请者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的纸质稿一式三份寄交本实验室办公人员。

5.本实验室自即日起接受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日。

四、项目审批

实验室办公人员先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然后提交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终评。

五、项目管理

1.课题申请者在接到批准资助通知后,应按批准金额、研究年限和评审意见,签订项目合同,在一个月内编写研究工作计划,并报实验室核准后开展工作。

2.研究者应在课题进行中期向实验室提交工作进展情况及经费开支情况报告,课题结束时向实验室提交结题总结、研究成果。

3. 基金资助课题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应标注“浙江省精细化学品传统工艺替代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编号×××”(实验室英文: Zhejiang Key Laboratory of Alternative Technologies for Fine Chemicals Process)中英文字样和项目编号。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单位署名应采用双署名(本实验室排第一或第二位)。未标注署名(或标注不规范)的论文不计入实验室开放基金研究成果。

4.在规定的课题年限内,研究者若要变动项目研究计划、研究队伍、经费使用及项目依托单位等重要事项,申请人须提前向实验室提出变更申请,经实验室主任核准后方可变更。

5.开放基金经费一般仅限于在本实验室内使用。对使用不合理或不按进度完成计划者,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可中断该经费的使用或者取消原批准的经费。

6.研究者的研究开销及报销费用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生效。本实验室有权对项目经费使用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如不合格,不予报销。

联系人:程凯

浙江省绍兴市城南大道900号绍兴文理学院南山校区4号楼302室

邮编:312000

Email:chengkai@usx.edu.cn

电话:0575-88348957

浙江省精细化学品传统工艺替代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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