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科室、中心、学科,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加强党内监督,构建和完善内部风险防控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绍学院党委〔2017〕45号)精神,落实内部巡察的具体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巡察时间
2018年5月14日至25日。
二、巡察对象
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事项。
三、巡察主要内容
本届班子任期以来,本学院相关的各项工作,必要时可以作纵横向延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以及意识形态工作执行情况;
(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两个责任”、惩防体系建设和廉洁从政、廉洁自律情况;
(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有关规定情况;
(四)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民主集中制、“一岗双责”、“双岗双责”、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作风与效能建设、信息公开情况;
(五)执行选人用人工作情况;
(六)信访案件办理情况;
(七)内部管理规范化建设情况;
(八)其他需要了解和监督检查的事项。
四、巡察方法
主要采用听取汇报(视情参加会议)、民主测评、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调阅资料、举报核实、协同调查等方法。
五、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明确徐绍金同志负责与巡察工作组的工作联络,配合学校巡察工作组开展工作。
(二)准备好本学院有关教职工名册(包括职务、职称、政治面貌等信息)。
(三)筹备好巡察工作动员会。
(四)按照要求,做好巡察材料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