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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委员会关于举行党支部换届选举的通知

2019年09月06日 11:30  点击:[]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党内民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于近期举行党支部换届选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上一任期内的工作,积极谋划部署未来发展任务,推进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内民主建设,提高扩大党员对党支部工作的公认度,充分发挥我院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为绍兴大学更名设置和高水平应用型创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时间安排

20199月中旬

三、换届范围

全院各党支部

四、支部设置及委员人数

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学院共设8个党支部,其中教工党支部4个,学生党支部4个(详见附件一)。支部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1人。

五、党支部委员任职条件

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要求。作风正派,全局意识较强,善于做思想工作,热心党务工作,具有良好的服务精神,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五、工作步骤及方法

(一)会议的准备工作

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材料。各党支部向学院党委提出书面请示,学院党委审查并下发批复。各支部要明确换届选举的意义、方法和步骤,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上届支委会根据学院党委部署,全面总结任期内工作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布置安排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并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二)支委候选人的产生

  支委候选人可自下而上提名,也可由上届党支部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名单,将初步人选向学院党委汇报,并征得原则同意。

  (三)党员大会的召开

组织召开党员大会,一是向全体党员汇报任期内工作情况,二是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根据规定,参加选举的党员应不少于本部门有选举权党员总数的4/5,被选举人获得一半以上的赞成票始得当选。选举结果报党委审批。召开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无记名等额选举产生书记,明确委员分工,将结果报学院党委审批。

六、工作要求

(一)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进行。换届选举是关系到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认真执行党章的大事,各支部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法进行,做到规定的程序不能变,规定的步骤不能少,确保换届选举的质量;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切实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二)全体党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换届选举工作,在换届选举期间,安排好教学、学习、实习等各方面工作。凡因病、因事需请假的党员,要办理请假手续,经支部书记同意,向学院党委备案后,方可请假,以保证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严肃组织纪律和选举纪律,凡有违反党章或出现非组织行为的,学院党委将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的轻重,给予有关组织、党员批评教育,直至给予党纪处分。学院纪委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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