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党内民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于近期举行党支部换届选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上一任期内的工作,积极谋划部署未来发展任务,推进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内民主建设,提高扩大党员对党支部工作的公认度,充分发挥我院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为绍兴大学更名设置和高水平应用型创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时间安排
2019年9月中旬
三、换届范围
全院各党支部
四、支部设置及委员人数
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学院共设8个党支部,其中教工党支部4个,学生党支部4个(详见附件一)。支部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1人。
五、党支部委员任职条件
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要求。作风正派,全局意识较强,善于做思想工作,热心党务工作,具有良好的服务精神,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五、工作步骤及方法
(一)会议的准备工作
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材料。各党支部向学院党委提出书面请示,学院党委审查并下发批复。各支部要明确换届选举的意义、方法和步骤,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上届支委会根据学院党委部署,全面总结任期内工作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布置安排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并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二)支委候选人的产生
支委候选人可自下而上提名,也可由上届党支部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名单,将初步人选向学院党委汇报,并征得原则同意。
(三)党员大会的召开
组织召开党员大会,一是向全体党员汇报任期内工作情况,二是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根据规定,参加选举的党员应不少于本部门有选举权党员总数的4/5,被选举人获得一半以上的赞成票始得当选。选举结果报党委审批。召开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无记名等额选举产生书记,明确委员分工,将结果报学院党委审批。
六、工作要求
(一)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进行。换届选举是关系到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认真执行党章的大事,各支部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法进行,做到规定的程序不能变,规定的步骤不能少,确保换届选举的质量;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切实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二)全体党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换届选举工作,在换届选举期间,安排好教学、学习、实习等各方面工作。凡因病、因事需请假的党员,要办理请假手续,经支部书记同意,向学院党委备案后,方可请假,以保证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严肃组织纪律和选举纪律,凡有违反党章或出现非组织行为的,学院党委将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的轻重,给予有关组织、党员批评教育,直至给予党纪处分。学院纪委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