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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

关于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6-03-19 00:00  

各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及《绍兴文理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规定,现就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一)必带材料

1.填写《绍兴文理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记录表》(附件1),并贴免冠一寸近照1张。

填写《绍兴文理学院2016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2),要求提前由所在单位审查盖章。

填写《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附件3),并带免冠一寸近照1张。填写《绍兴文理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个人承诺书》(附件4)。

上述材料在复试报到时交招生学院。

2.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带有“二维验证码”,网址如下: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3.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带有“二维验证码”,网址如下: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4.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等。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备案表的须《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下载地址同上。

5.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

以上有关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并上交。

(二)选带材料(仅在专业面试时交专业组参考,不必上交):

1.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2.各学院、专业特殊要求携带的材料(请咨询各相应学院)。

3.有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原件、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

二、体检

所有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时参加体检,体检不通过者不能录取。体检需空腹,由本校统一组织,体检费由本校支付。

三、专业笔试、面试、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心理测试

专业笔试、面试、外语水平测试、心理测试的时间和地点,请复试考生关注各学院网站复试安排通知。

复试科目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请查看我校“2016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其它说明

(一)关于同等学力考生的说明:

1.同等学力是指只有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必须是国民教育系列,且在2014年9月1日前颁发的),截止2016年9月1日已经工作2年或2年以上的具有相当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水平的考生;含成教、自考、夜大、网络教育等形式的专科毕业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同等学力考生对待,需加试;

3.凡在2015年11月12日前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包括成教、自考、夜大、网络教育等形式的本科毕业生)都不是同等学力,属于往届本科毕业生,不需加试;

4.专升本应届生请持省教育厅文件(即专升本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档案章或单位章)及学校教务部门发放的学生证参加资格审查,按普通高校应届生同等对待,不需加试;

5.是同等学力考生而在报名时未报同等学力,进入复试者我们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如同意其复试,则须在资格审查时向资格审查老师主动说明,并参加两门科目加试。

(二)关于自考生的说明:

1、凡是在2015年11月12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都按往届本科毕业生对待,不需加试;

2、在2015年11月12日以后至复试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但有专科毕业证书(颁发日期应在2014年9月1日前)的,按同等学力对待,需要加试;

3、在2015年11月12日以后至复试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如没有专科毕业证书或专科毕业证书是在2014年9月1日后获得的,不能报考研究生,属于报考资格不符合,不能参加复试。

(三)关于复试补贴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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