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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

绍兴文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3-03-28 18:06  

绍兴文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教学司〔20233号)、《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绍学院发〔201310号)和《绍兴文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研究生复试工作,积极稳妥地做好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保证研究生选拔质量的关键环节。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安全、公平、科学。

一、工作原则

1.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全面考查。全面考察考生的德智体等综合素质,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考核。

4.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5.统一组织。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统一实施。

二、组织领导

化学化工学院成立由执行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和学位点(或方向)负责人组成,审定《绍兴文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复试过程中,各具体工作小组分工如下:

1.按专业方向成立复试小组,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各专业方向导师库指导教师随机抽签组成。每个复试小组配备1名秘书,负责记录复试录取全过程。

2.成立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每组成员不少于2人,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或副书记担任,负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工作。

3.成立学院督查小组,每组成员不少于2人,组长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负责复试、调剂、录取全过程的纪律检查与监督工作。

4.成立学院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复试前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学院高度重视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工作。参加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熟悉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能自始至终参加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复试过程必须全程录像、录音和书面记录),提高复试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凡当年本人或有直系亲属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

6.成立学院招生协调与保障小组,负责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联系、考场服务保障和其它应急事件的处理。

三、组织实施

(一)基本原则

1.考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A区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复试时加强对考生的学习成绩、科研活动、工作业绩以及相关技能等的考察。

3.实行差额复试,化学学术型硕士点、学科教学(化学)专业型硕士点均按照1:1.3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人数小数点部分全部进位,最后一名分数并列时全部进入复试

4.同一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和分数线。

5.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批进行复试。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参考《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各门类要求,满分500分总分降60分,单科(满分=100分)降10分,单科(满分>100分)降15分。满分300分总分降35分,单科(满分=100分)降10分,单科(满分>100分)降15分。

(二)资格审查

学院复试前必须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少数民族和退伍军人身份等信息有疑问的,可以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资格审查具体内容参照学校《绍兴文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四、复试调剂

(一)复试方式

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070300化学学硕、045106学科教学(化学)专硕均采用线下现场复试。

(二)基本要求

所有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的复试分数线,并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

070300化学学硕、045106学科教学(化学)专硕的复试分数线根据教育部确定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基本要求执行。

学科代码

(专业名称)

A类考生

总分

单科(满分=100

单科(满分>100

070300化学

279

38

57

045106学科教学

(化学)

350

51

77

(三)调剂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需达到调入专业所规定的基本要求。

2.调剂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3.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4.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5.调剂考生在系统上收到待复试(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调剂(同意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录取资格)。

6.学院根据当年计划招生数及第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按调剂原则拟定调剂生名单,经研究生审核后,发布复试通知。

7.调剂其他相关要求参照学校《绍兴文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四)复试组织

复试分为部分:第一部分是笔试,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第二部分是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水平、综合能力;第三部分为思想品德考核

  1. 复试所需材料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院在复试前会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应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

    1.1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1.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应届生必须提供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址如下: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

    2)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址如下: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

    3)获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3其他材料

    1)《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承诺书考生签名后须与本人身份证正面一起扫描;

    2)大学成绩单(须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加盖公章);

    3)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见附件2),须完成签字盖章;

    4)个人简况表(含本科阶段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见附件3);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明确工作单位,在拟录取前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协议书(见附件4);

    7)体检资料。拟录取后一周内考生需提供体检证明。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生可就近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我校认可复试前一个月内的体检证明。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体检,需提前与学院联系,延后提交体检证明。考生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处理后果的,责任自负。

    说明:

    1)化学及学科教学(化学)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考生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考生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3)相关加分政策详见《绍兴文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2. 复试内容、形式及要求

    2.1专业课笔试,满分为50分: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根据专业招生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对考生组织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

    2.2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35分:侧重于全面了解考生情况,重点考察其专业知识应用水平、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情况。外语水平测试,满分为15分:外语水平测试与综合能力面试同时进行,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外语水平测试。

    2.3思想品德考核:侧重于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等情况,不计入复试成绩,其成绩计为合格与不合格。

    复试过程规范操作,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会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必要的解释。

  3. 复试安排

日期

时间

内容

地点

第一天

下午

14:00-17:00

1.考生报到;

2.考生资格审查;

3.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4.领取学院复试日程安排表。

河西校区(具体地点见复试通知)

第二天

上午

专业课笔试(50分)

河西校区(具体地点见复试通知)

下午

面试(包括综合能力测试(35分)、英语水平测试(15分)与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河西校区(具体地点见复试通知))

 4.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察成绩+英语水平考察成绩+综合能力考察成绩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0.7/5+复试成绩*0.3

序号

成绩类别

满分

备注

1

初试成绩

500


2

复试成绩

专业知识考察

5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

英语水平考察

15

4

综合能力考察

35

6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合格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相关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五、录取及上报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坚持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

2.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二)具体要求

1. 参加复试的考生按专业、领域或方向总成绩分别进行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排序最后如果出现多名考生总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出现总成绩及初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则按照初试统考单科成绩排序,科目顺序依次为:英语、思想政治理论。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2.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在新一轮调剂开始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复试合格考生,补录取考生如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3.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总分100分);

3)体检不合格。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未尽事宜,按《绍兴文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规定执行。其他事项详见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网站相关通知(务必查看)。

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jsc.usx.edu.cn/yzw/sy.htm。

六、联系方式

浙江省绍兴市环城西路508号绍兴文理学院河西校区理工楼219B

学生科:0575-88347819

学院纪委书记:0575-88342228

 

绍兴文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2023328

 

附件【附件1: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2023年).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5: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研究生复试考生个人简况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绍兴文理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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