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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接受优良家风家规家训实践教育
2015-12-28 00:00  

12月22日下午,在分党委书记魏佩敏同志的带领下我院部分党员干部一行赴周恩来祖居接受优良家风家规家训实践教育。此次实践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树家风、正党风、督政风、立民风。

灰墙黑瓦的周恩来祖居大厅有一副对联吸引众人目光:“事能知足心常泰、人到无求品自高。”这是周恩来的大伯父周贻庚立下的家训,在总理小时候,他的生活基本都由大伯父照顾,因此受这两句话的影响很深。

北宋理学家周敦颐的《爱莲说》中:“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周恩来总理两袖清风,一尘不染,其高风亮节,全世界景仰。在周恩来纪念馆二楼陈列着总理的“十条家规”:

1、晚辈不准丢下工作专程来看望他,只能出差顺路时看看。

2、来者一律住国务院招待所。

3、来者一律到食堂排队买饭菜。有工作的自己出钱,没有工作的由总理代付伙食费。

4、看戏,以家属身份买票入场,不得用招待券。

5、不许请客送礼。

6、不许动用公家汽车。

7、凡个人生活中能自己做的事,不要别人去办。

8、生活要艰苦朴素。

9、在任何场合都不要说出与总理的关系,不要炫耀自己。

10、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

家规的语言及其朴实,但却体现出总理对亲属的严格要求,可以称得上是廉政教育的典范。家风连作风,总理深深感觉到“治家”对于一名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要性,用自己的行动去影响带动大家,家规不仅定得严,而且身体力行。这不仅是周恩来总理高尚人格的写照,也展示了共产党人处理家国关系的崇高境界。它不仅是总理的家规,也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一面镜子。

古人说:“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参观周恩来祖居,抚今追昔,回顾周恩来总理一生,其十条家规,不仅是对亲属的严格要求,更是现阶段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极好教材。它像一面镜子,告诫领导干部怎样掌好权、用好权,怎样过好权力关、亲情关、金钱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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