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24日,我院举行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复试,学院高度重视招生复试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要求,成立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全面考核、客观评价、科学选拔,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学校纪委办公室对复试与录取工作实行全程参与和监督。
本次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心理测试、体检等七个方面。考生通过复试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汇总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