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分统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学分统计工作事关学生学费收缴(具体收费标准请见附件1),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核查,按时完成该项工作。
二、工作要求:
1. 毕业班:学院下载《2017届毕业生2016学年学分统计情况》(附件2)。核查统计历年正修学分、重修学分,核对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填写异动情况。
其中,毕业班学生包括2012级(五年制)学生、2013级(四年制)学生和2015级(专升本)学生。
2. 非毕业班:学院下载《非毕业班学生2016学年学分统计情况》(附件2),其中包括四年制学生、五年制学生和2016级专升本学生。
(1)对于四年制学生,核查统计2015级和2016级学生2016学年正修和重修学分;核对2014级学生2014学年和2015学年的正修学分,核查2016学年的重修学分。
(2)对于五年制学生,核查统计2014级、2015级和2016级学生2016学年的正修和重修学分;核对2013级学生2013、2014和2015学年的正修学分,核查2016学年的重修学分。
(3)对于2016级专升本学生,核查2016学年的重修学分和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即可。
4.学院组织学生核实并签字确认,于4月10日前将电子稿(有改动的学分数请用红色字体标明)和纸质稿(学生签名、经办人签字、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交至教务科。
三、相关说明:
1.附件中提供的修读学分已经删除辅修、二专业学分,但有可能包含了同一门课程多学期开课、未标记重修的重修课、课程性质错误的辅修、二专业等情况,各学院在统计时要特别留意扣除。
2.对于学籍有过异动的学生(如
三升
二、转专业、转学、赴国(境)外交流学习、修复学后编入下一年级、延长学制等),请表明异动类别和异动时间。其中,对于复学异动,请具体表明休学时间和复学时间;对于
三升
二的学生,做法与专升本学生类似,统计后两个学年的学分。
3. 对于学分特别少或者特别多的学生,请注意查看;毕业班总正修学分少于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的情况,请特别关注。
4. 附件中的“ #N/A”,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填写。
5. 附件中的“培养方案规定总学分”请据实填写,如对于“三升二”的学生,只需填写在我校所需修的总学分。
6. 学分统计经学生签字确认后一般不再修改,各学院务必告知学生该项工作的严肃性,要求学生认真核对确认。
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2015年新生学分制收费宣传资料
附件2:2017届毕业2016学年学分统计情况
附件3:非毕业班学生2016学年学分统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