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2016级化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
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两个专业实行按化学大类招生。根据计划,第一学年末实施专业分流,为规范专业分流工作,特制定化学化工学院化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
一、工作组织
为了做好学生专业分流工作,成立由化学化工学院院长、书记、教学院长、学科主任、专业主任及班主任组成的专业分流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
二、分流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尊重学生个性发展的原则
3.坚持有利于资源的合理调配原则
4. 原则上每个专业不少于15人
三、分流时间与分流依据
1.
3月
27日
,公布分流方案;
2.
3月
28日
——
4月
5日
,组织学生进行专业介绍和分流方案的学习,学生填写分流志愿表;
3.
4月
6日
,学院统计学生专业志愿,根据学生的志愿进行初步分流;
4.
4月
7日
—9日,学院公示专业分流结果;
5.
4月
10日
,专业分流结果上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发文公布。
四、几点说明
1.填报人数少于15人的专业不予开设;
2.已填报不予开设专业的学生自动转入另一个专业学习;
3.无特殊原因,没有填报专业志愿的学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选专业,其专业的最终选择由工作小组调剂安排;
4.专业分流名单上报校教务处批准公布后,原则上不予更改。
五、本方案由绍兴文理学院化学化学学院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绍兴文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2017
年3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