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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关于举办2017年校级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2017-05-24 15:14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浙江省第十届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浙教工办〔20171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7年校级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及名额

1.参赛对象为本校年龄在40周岁以下(   1977年   8月   31日   以后出生)的在职教师(已获得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特等奖、一等奖奖项的教师除外)。

2.各学院在组织开展院级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1人参加校级竞赛(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可推荐2名,其中1名为思想政政治理论课教师),未开展院级比赛活动的学院,原则上不得推荐教师参加校级竞赛。

3. 元培学院单独组织竞赛,并择优推荐1人参加省级评选。

二、竞赛内容和要求

1.竞赛分组:

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分三个学科组进行:

文科: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思想政治理论课

理科:理学

工科:工学、农学、医学

2.竞赛内容及评分:

分三部分:教学设计15分、课堂教学80分和教学反思5分。

  (1)教学设计:包括参赛课程教学大纲;参赛课程教学设计,主要包括题目、教学目的、教学思想、教学分析(内容、重难点)、教学方法策略、教学安排等。  

(2)课堂教学:时间为20分钟。竞赛不安排学生听课,由承办单位组织教师观摩,根据各自参赛课程需要,选手可携带教学模型、挂图、激光笔等。

(3)教学反思:课堂教学后,选手进入指定地点,在1小时内撰写本课堂教学反思书面材料(600字以上)现场提交手写稿或打印稿。

三、比赛日程

1.学院应根据省级比赛评分标准,组织学院层面的比赛,比赛应在   6月   9日   前完成。

2.校级比赛将在6月中旬开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表彰和推荐

1.校级竞赛设一、二、三等奖,由学校发文表彰奖励。

2.学校将按省教育厅与教育工会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教师参加省级竞赛。

3.原则上各学科组别获特等奖且排名第一的选手,代表浙江省参加2018年举办的第四届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

五、材料报送时间

各学院于69日前将参加校级竟赛教师的《绍兴文理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参赛选手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3份)和参赛课程的教学大纲及教学设计(均一式5份)上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行政楼308),学院同时需上报开展此项活动的书面小结,小结应包括工作小组构成、参赛及获奖教师人数和简要信息、活动过程等内容。上述材料的电子稿(参赛课程的教学大纲及教学设计除外)发送至gy8246@usx.edu.cn

举办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旨在推进我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我校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为青年教师钻研教学技能,提高教学业务水平搭建平台,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发动,认真组织好竞赛活动。

附件1:《第十届全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评分表》

附件2:《绍兴文理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参赛选手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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