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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关于做好课程在修毕业生资格审查和结业生换证工作的通知
2017-06-14 16:54  

各学院: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和《绍兴文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五条规定,现对课程在修毕业生资格审查和结业生换证工作作如下安排:

1.课程在修毕业生资格审查和已毕业学生的程序一致;

2.换证学生要求填写好《绍兴文理学院结业生毕业申请表》、《学士学位申请表》,递交结业证(原件),新华社统一采集的照片(2寸);

3.由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将资格审查相关材料(附换证学生成绩单),并于630日前统一交教务处。

473-5日,教务处审核、公示,制作证书。

5201776日上午820学院到教务处统一领取证书。

为确保做好这项工作,请各学院务必做好毕业生成绩催缴登录工作,按规定时间完成各个程序,逾期不予办理。

教务处

2017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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