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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关于做好2018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及相关专业分方向工作的通知
2019-04-29 11:06  

各相关学院:
 

  根据2018年招生章程及招生计划及培养方案有关要求,本学期应做好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为顺利做好这项工作,保证下学期教学的正常进行,现将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分流对象

 

本校中国语言文学类、电子信息类、化学类(化学与材料类)、机械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设计学类、土木类的2018级在籍在校学生。

 

二、分流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坚持尊重学生个性发展的原则;

 

坚持有利于资源的合理调配与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三、分流基本要求

 

1.学院根据社会需求、教学资源的有效利用等因素确定各专业合理的计划接收人数,并向学生公布分流方案。

 

2.学院做好专业宣讲工作,组织学生填写《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学生志愿表》。

 

3.学院根据学生志愿确定分流结果。其中学生数少于15人的专业不予开设。

 

4.学院将分流结果汇总在《大类分流汇总表》并公示。

 

5.417日前,学院做好分流工作,并将分流结果及分流方案报教务处。

 

6.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发文公布专业分流结果;

 

7.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做好学生分流操作。

 

四、分流去向

 

中国语言文学类分流到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
  电子信息类分流到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化学类(化学与材料类)分流到应用化学、化学专业;
  机械类分流到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专业;

 

自动化类分流到自动化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
   设计学类分流到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计算机类分流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专业;

 

土木类分流到土木工程、地质工程专业。

 

五、其它说明

 

1.各学院应根据学校要求加强对分流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大宣传力度,让学生对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就业趋向有明确的认识。

 

2.学生分流专业确定后,不得随意变动。

 

3.各学院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组织好相关专业的专业分方向工作,每个专业(方向)人数原则上应大于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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