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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关于做好全校学生2018学年学分核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9-03-27 11:09  

各学院:
 

学分统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学分统计工作事关学生学费收缴(具体收费标准请见附件1),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核查,按时完成该项工作。  

二、工作要求:  

1. 毕业班:学院下载《2018届毕业生2018学年学分统计情况》(附件2)。核查统计历年正修学分、2018学年重修学分,核对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填写异动情况。

其中,毕业班学生包括2014级(五年制)学生、2015级(四年制)学生和2017级(专升本)学生。

2. 非毕业班:学院下载《非毕业生2018学年学分统计情况》(附件2),其中包括四年制和五年制学生。

1)对于四年制学生,核查统计2017级和2018级学生2018学年正修和重修学分;核对2016级学生2016学年和2017学年的正修学分,核查2018学年的重修学分。

2)对于五年制学生,核查统计2016级、2017级和2018级学生2018学年的正修和重修学分;核对2015级学生201520162017学年的正修学分,核查2018学年的重修学分。

3.学院组织学生核实并签字确认,于412日前将电子稿(有改动的学分数请用红色字体标明)和纸质稿(学生签名、经办人签字、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交至教务科。  

三、相关说明:  

1.附件中提供的修读学分有可能包含了同一门课程多学期开课、未标记重修的重修课,各学院在统计时要特别留意扣除。

2.对于学籍有过异动的学生(如三升二、转专业、转学、赴国(境)外交流学习、休复学后编入下一年级、延长学制等),请表明异动类别和异动时间。其中,对于复学异动,请具体表明休学时间和复学时间;对于三升二的学生,统计后两个学年的学分。

3. 对于单独辅导未进系统的学分附件中未统计,核对时请注意添加;对于学分特别少或者特别多的学生,请注意查看;毕业班总正修学分少于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的情况,请特别关注。

4. 附件中的“ #N/A”,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填写。

5. 附件中的“培养方案规定总学分”请据实核对,如对于“三升二”的学生,只需填写在我校所需修的总学分。

6. 学分统计经学生签字确认后一般不再修改,各学院务必告知学生该项工作的严肃性,要求学生认真核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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