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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关于2019年“五一”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2019-04-19 14:54  

各二级学院、部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3)精神,经学校研究,对学校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劳动节放假安排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51日(周三)至54日(周六),共4天。

 

428日(周日)、55日(周日)正常上班,其中428日(周日)补双周四的课,55日(周日)补双周五的课。

 

二、其他事项

 

(一)“五一”劳动节过后,各二级单位(部门)执行夏令作息时间,行政人员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20;上课时间按学校校历进行。

 

(二)各二级单位(部门)要加强值班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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