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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十三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19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129号)文件要求,学校将根据各学院的申报材料,通过教学委员会遴选推荐2个实验室到省教育厅,请各学院按通知要求积极申报。上报材料电子稿请在56日(周一)下班之前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梅老师,电话:753533,邮箱:mf@usx.edu.cn。有关申报材料请结合当前高教形势,注意如下内容:

1. 基于OBE理念聚焦于解决复杂问题能力的培养;

2.基于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建设机制;

3. 建设期内有保障,预期建设成效明显。

  附:教育厅十三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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