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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0-06-18 15:51  

各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期末考试即将全面开始。按相关制度及前期考试工作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强调如下。

一、考核组织

1.全校期末考试日程已排定,请按考表安排严格执行,见附件1、附件2

2.学院应加强对期末课程考试工作的领导,依据《绍兴文理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绍学院发[2017]88号)、《绍兴文理学院课程考试工作实施细则》(绍学院教[2017]103号)、《绍兴文理学院关于加强课程学业评价的若干意见》(绍学院教[2018]3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严把命题关、考纪关、评阅关、分析关、归档关。

3.各学院成立期末考试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各项具体考务工作。学院考务办公室地点、人员和联系电话等信息请于624日前报教务处。

4.对于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返校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见附件3),各开课学院须采取合适的方式落实好不返校学生课程考核工作。

5.针对考试期间中疫情防控工作,各学院应严格参照《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执行。

二、课程考核成绩录入

按学籍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规范做好课程考核成绩的记分册记载、教务系统录入工作;教务系统成绩录入应在课程考试结束后1周内完成,本学期教务系统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2020717日下午17:00

三、课程考核资料归档和期末考试工作总结

1.各任课教师应按教学工作规程及教学资料归档办法要求,规范整理期末试卷、记分册等课程考核资料,在课程考试结束后1周内提交给资料归档学院。

2.各学院应按及时汇总归档本学期课程考核资料,填写《绍兴文理学院试卷(课程考核资料)目录》(附件4),并在下学期第二周内将试卷目录(盖章书面文档、电子文档)交教务处。

3.各学院应及时做好期末考试总结工作。下学期第二周内提交期末考试总结(附件5纸质和电子文本。

 

四、补(缓)考工作

各学院在2020724日前将教务处统一排考的公共类课程补(缓)考名单(附件6)报教务处。

 

附件:

1.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全校选修课期末考试安排表

2.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公共课+专业课)

3.不返校学生期末考试课程统计

4.绍兴文理学院试卷(课程考核资料)目录

5.期末考试总结工作内容及要求

6.公共类课程补(缓)考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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