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学生评价教师课程教学质量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绍学院质评〔2019〕1号)的规定,现将本学期学生评价教师课程教学质量工作(简称“学评教”)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1.除军训、体测、实习和毕业环节等教学环节,所有进入本专科课表的课程及任课教师都必须参加评价。
2.所有本专科学生都应积极参加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同时“学评教”文件规定“教师有权限定缺课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学生不得参加评价”。
二、工作程序
1.评价准备阶段(6月11日—6月13日)
任课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不予参评学生名单(具体操作参见附件1),开课学院汇总不参评教学环节信息。
2.学院数据审核阶段(6月14日—6月15日)
学院在评教管理系统中初审教师提交的不参评学生名单、设置不参评教学环节信息并填写不参评原因(具体操作参见附件2)。
3.评价阶段(6月16日—6月21日)
各学院组织好学生认真参加评价,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做好学生评价进度的每日情况通报。(学生评教操作参见附件3)
4.评价反馈阶段(6月22日—6月28日)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做好“学评教”数据统计,将相关材料反馈教务处、各学院,并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将“学评教”相关结果反馈教师(教师反馈信息查询具体操作见附件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加强对各项评价工作的组织、管理及评价结果分析,要组织基层教学组织针对“学评教”情况广泛开展教研活动,发动老师开展教学反思,把评价结果的利用真正体现到提高教学质量中。
附件:1.教师提交课程不参评学生名单及评教成绩查询操作说明
2.学院审核课程不参评学生及设置不参评课程操作说明
3.学生评教操作说明
绍兴文理学院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