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绍学院发〔2013〕17号)、《绍兴文理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办法》(绍学院教发〔2014〕5号),现就本学期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符合考核条件的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对象。
二、考核程序
1.青年教师对自己的助讲工作进行总结,填写《绍兴文理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考核表》(附件1),并向所在学院提交拟开课程的教案(多媒体课件)或实验授课计划等开课前教学准备的基本教学资料。
2.学院根据青年教师的学习情况,从教学基本功学习情况、培训学时的完成情况及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情况几方面进行考核。其中,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环节包括教师说课和专家点评两个环节,各学院组织不少于三名副高以上职称专家对青年教师进行测试,专家对教师的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进行详细点评并打分,全部过程保存录播视频,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及不合格四种。
3.学院将考核结果及学院的工作总结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中心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
4.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对助讲培养考核合者颁发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教学上岗资格证书。考核不合格的,须延长一年,两年后考核仍不合格的,一般应退出教学岗位。
三、材料上报要求
各学院考核工作结束后,将学院工作总结、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每位老师的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汇总表及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考核表、岗前培训合格证复印件于6月15日前报行政楼323,电子稿发送至156065477@qq.com。联系人:胡英姿,联系电话:88344868。其他相关支撑材料(如考核说课视频、听课记录、青年教师开课前的基本教学资料等)学院审核后以电子稿方式由青年老师根据作业要求上传到教发中心课程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