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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1-05-20 15:07  

各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期末考试即将全面开始。按相关制度及前期考试工作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强调如下。

 

一、考核组织

 

1.全校期末考试日程已排定,请按系统考表安排严格执行,见附件1、附件2。考生、教师也可登录个人教务管理系统查询相关考试安排。

 

2.学院应加强对期末课程考试工作的领导,依据《绍兴文理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绍学院发[2017]88号)、《绍兴文理学院课程考试工作实施细则》(绍学院教[2017]103号)、《绍兴文理学院关于加强课程学业评价的若干意见》(绍学院教[2018]3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严把命题关、考纪关、评阅关、分析关、归档关。

 

3.各学院成立期末考试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各项具体考务工作。学院考务办公室地点、人员和联系电话等信息请于611日前报教务处。

 

二、课程考核成绩录入

 

按学籍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规范做好课程考核成绩的记分册记载、教务系统录入工作;教务系统成绩录入应在课程考试结束后1周内完成,本学期教务系统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2021716日下午17:00

 

三、课程考核资料归档和期末考试工作总结

 

1.各任课教师应按教学工作规程及教学资料归档办法要求,规范整理期末试卷、绍兴文理学院课程考核命题质量评价与审核表、记分册、绍兴文理学院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等课程考核资料,在课程考试结束后及时提交给资料归档学院。

 

2.各学院应按时汇总归档本学期课程考核资料,填写《绍兴文理学院试卷(课程考核资料)目录》(附件3),并在下学期第二周内将试卷目录(盖章书面文档、电子文档)交教务处。

 

3.各学院应及时做好期末考试总结工作。下学期第二周内提交期末考试总结(附件5纸质和电子文本。

 

 

四、补(缓)考工作安排

 

1.各学院在2021723日前将教务处统一排考的公共类课程(下同)补(缓)考名单(附件5)报教务处。

 

2.专业课补(缓)考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周一至周四(2021913日至16日)进行,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公共类课程补(缓)考在下学期第一周周五至周日(2021917日至919日)进行,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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