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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关于开展中小学托管阶段特色课程申报的通知
2021-11-08 10:54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参与地方基础教育建设,促进教育对话合作,推进教育资源共享,引领教育改革创新,更好地服务地方教育事业。结合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相关文件精神,现开展绍兴文理学院关于开展中小学托管阶段特色课程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能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课程特色鲜明、教学目标明确,在中小学群体中适用推广,适合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习。

2.课程负责人和课程团队成员具有良好师德。

3.有切实可行的课程设计和执行方案。

  二、申报程序:

1.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现有优势资源至少申报一门课程,师范专业要求每个专业至少申报一门课程。

2.教务处、教师教育学院聘请中小学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课程建设项目。

  三、时间安排:

1.1113日前各学院提交特色课程申报表。

2.1122日前结合中小学“双减”需求调研结果,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确定进入中小学托管阶段特色课程项目。

3.11-1月进行课程项目初期建设培育,申报教师指导培训学生进行模拟授课,通过考核,达到上岗要求。

4.20223月进入中小学授课。

  四、课程建设管理与支持:

1.对确定立项课程项目作为校级教改课题立项,教务处资助课程建设经费3000/项。

2.确定立项课程同时作为校选课,学分原则上为1学分,课时费按照校选课计算,限报30人。

3.教师教育类教师申报课程立项后,在中小学服务期内完成教师进修相关考核要求(具体参照《绍学院发202044】号-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培养培训管理办法》),可认定为基础教育挂职经历。

4.选修学生原则上要求本科三年级以上,二年级学生申报选修课要求综合排名在前1/2,完成该门校选课考核任务,获得校选课学分。

5.完成校选课考核的学生可申请第二学期进入中小学授课。上岗学生通过服务学校考核结果在及格者以上者其授课课时可作为志愿服务时长认定。师范生进入中小学授课,考核结果达到优秀者教学技能考核予以免考、祖楠班遴选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进入中小学授课,需遵守对方校纪校规,展现绍兴文理学院优良师德师风。服务期间个人的人身保险与餐贴由中小学或学校统一安排。

7.申请进入中小学授课的学生需提交一份授课视频,教务处组织专家对视频进行考核,通过考核方能上岗。视频要求:

时间要求:18-20分钟(其中上课不超过15分钟,说课不超过5分钟);

格式要求:Flv,采用H.264编码;

分辨率:1280*720

大小:不超过300M

视频命名:课程名称+姓名

  五、其他事宜:

请各学院填写附件1《中小学托管阶段特色课程申报表》,将申报书电子版及纸质版于1113日前报教务处师范教育管理科;地址:行政楼323室;联系人:唐雅;电话:75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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