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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4    点击次数:

各学院:

全面了解学校开学以来的教学工作状况,及时发现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和提升学期各项教学工作质量,根据《绍兴文理学院教学检查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定于本学期第8-10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请各学院根据要求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认真部署,组织全院各类教学组织以及全体教师参与本项工作。

各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及《重要活动日程安排表》(附件21025日前交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附件3及《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附件411月13日前交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联系人:龙小琴;联系电话:751031)备案,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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