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了解学校开学以来的教学工作状况,及时发现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和提升学期各项教学工作质量,根据《绍兴文理学院教学检查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定于本学期第8-10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请各学院根据要求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认真部署,组织全院各类教学组织以及全体教师参与本项工作。
各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及《重要活动日程安排表》(附件2)请于10月25日前交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附件3)及《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附件4)于11月13日前交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联系人:龙小琴;联系电话:751031)备案,具体要求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