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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关于启动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3-05-05 16:42  

各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依据《绍兴文理学院关于加强课程学业评价的若干意见》(绍学院教[2018]37号)和《绍兴文理学院课程考试工作实施细则》(绍学院教[2017]103号)有关规定,现将本学期课程期末考试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程

1.2022-2023学年02学期期末考试将采用教务系统排考,期末考试周排考工作将于5月5日正式启动,开课学院须在5月9日前在系统内设置好课程考核方式。

2.各学院于5月23日前完成本学期所有课程的系统排考工作,届时系统排考功能将自行关闭。考试安排一经排定,若无特殊原因不得修改。

3.各时间点具体安排如下:


5月5日-5月23日


学生学院负责在系统里落实公共课考试地点、监考。

开课学院落实安排全校选修课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监考。

学生学院负责在系统里落实专业课系统时间、地点以及监考。

5月23日前

各学院系统导出公共课+专业课、全校选修课考试安排表发教务处。

5月24日前

教务处公布全校期末考试安排表。

课程考试前2周

各学院完成课程期末考试命题及命题质量审核工作,及时送印考试用卷。

考前3天

开课学院领取试卷并做好保管工作(教学服务中心场地不够时需提前领取)。

考后1周内

各学院完成阅卷、登记、试卷分析,输入课程总评成绩,并按要求提交试卷档案。

二、排考规则

1.公共课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时间(见附件1),学生学院负责在系统里落实考试地点、监考;全校选修课由开课学院安排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监考;其他课程由学生学院负责落实考试时间、地点、监考。实验(实践)类课、重(补)修课程、术课不在系统排考,由开课学院提前安排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监考,并于考前三周通知学生及学生学院。

2.第17周主要安排全校选修课期末考试,考试时长统一为90分钟,考试安排时间须与课程课表上课节次对应。全校选修课期末考试系统排考采用分散排考模式,主要针对需要安排时间、地点的校选课考试(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

3.第18-19周为集中期末考试周,系统排考采用集中排考模式(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考试时间段安排要求: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晚上18:30-20:30。

4.17周前结课的课程可在期末考试周前安排考试,专业课、全校选修课由开课学院提前安排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监考,考前及时通知学生;跨学院专业课由开课学院考前2周告知学生学院考试时间,学生学院安排地点以及监考,于考前通知学生。

5.期末考试期间教室使用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各教室优先使用分配方案见附件4。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教室优先使用分配方案,进行系统考场安排。教室优先用于公共课排考,学院根据教室分配方案的考场进行系统排考,不足以安排公共课考试的,由教务处协调就近指定教室安排考试。

6.学院须统筹安排,在排考中要注意各班考试时间安排是否均衡、合理,合理考虑期末复习压力和教学资源统筹,避免出现过于集中或过于分散的现象。

三、工作要求

1.命题要求:各课程要按照期初制定的学业评价方案,组织进行课程期末考试;各级教学组织要加强对试卷命题的质量审核,特别应注意审核试卷命题是否与该课程学业评价方案的要求保持一致。

2.工作部署:各学院应提前组织部署期末考试工作,强调要求,明确责任,按期末考试制度、课程学业评价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通过教师大会等方式,强调试卷命题审核、监考职责、阅卷、成绩评定以及试卷管理等相关要求;积极引导课程组、任课教师探索多种形式的考核方式,有效推进非标准答案考试,探索相关机制保证课程考核的效度和信度。

3.考风教育:考前应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学生考风考纪教育,必须召开专题班会强调考生诚信应考重要性。

请各学院严格落实期末考试的工作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确保各项环节工作质量。

附件:

1.2022-20223学年第二学期全校公共必修课期末考试时间安排表

2.教务系统分散考试操作流程

3.教务系统集中考试操作流程

4.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教室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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