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浙江省关于高等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的有关规定,为提高我校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水平,进而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的实验实训管理人员进修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修对象
实验室、实训中心及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管理人员等。
二、进修时间
2023年3月—2023年10月
三、进修内容
选派实验/实训人员到相关高校或企事业单位通过脱产(半脱产)学习、参观实训、观摩考察等方式,熟悉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性能,熟练掌握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及养护、维修技术,提升实验技术水平,实现实验管理模式创新。
四、管理与考核
1.各学院要加强对外出进修人员的过程管理和考核。进修期满,参加进修人员应向学院和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提交进修总结,并在全院范围内报告进修心得及成果。学院应根据进修期间的走访考察,结合进修单位意见及进修实效等形成考核结论和等级(考核等级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并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审核。
2.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实验实训人员,学院给予一定的经费报销。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工作实际,尽快做好实验实训人员及进修单位的选派和落实工作,于3月24日前将《绍兴文理学院实验实训人员进修申请表》及《实验实训人员进修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材料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师教育管理科,联系人:郭燕,联系电话:88342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