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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科研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15    点击次数:

各实验室(科研室)负责人:

为贯彻《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落实学校《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为防范于未然,切实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科研室)安全管理,确保学院安全稳定,特提出以下要求:

1.假期需开放的实验室(科研室),由相关负责人将《化学化工学院假期实验室开放备案表》(附件1)填写签字后于117日前交院办,并当场签署《化学化工学院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承诺书》(附件2);

2.所有实验室(科研室)负责人做好学期末的药品试剂库存台账(填写附件3《实验室试剂药品种类和数量备案表》),并及时做好使用台账。

3.学院将于118日对实验室(科研室)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对假期不用的实验室(科研室)进行贴封处理。

 

 

化学化工学院

201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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