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中心、实验室(科研室)负责人:
为做好国庆节期间的安全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校园安全工作提示》(第14号)文件精神和校平安办《关于开展国庆节前校园安全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相关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各实验室(科研室)负责人要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查立改。安全隐患暂时不能整改消除的,要立即停止使用,不能存有任何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对国庆期间实验室开放的需统一备案登记,并加强假期实验室安全值守。
二、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实验室(科研室)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及加热设施的管理,严格按操作流程实施储存、领取、使用及回收等各环节工作。学生公寓和行政人员办公室要严格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下班、学生离开宿舍务必关闭各类电器的电源。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的管理,严格禁止在地下室、架空层及室内楼道等不敞开的场所进行充电。高度关注老旧电器和老旧电线线路的使用,加强安全用电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过载、违规使用电器等发生火灾事故。
三、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提醒。学生科、班主任要通过短信、微信、主题班会等途径加强安全教育和提醒,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要加强对各类实习、实践等师生集体活动的管理,督促活动组织单位和带队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提醒学生假期外出注意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避免到自然灾害安全事故高发的地区游玩。
四、严格落实假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省、市和上级主管部门防控文件精神,倡导师生员工就地过节,非必要不出省。师生员工确需出省的,须在企业微信报备审批,经审批同意及报备后方可出行。出省及返程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出现发热等身体不适症状请及时就医。出省的师生员工回校前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后及时销假。
五、加强应急值守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轮到值班的老师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安全值守工作,遵守值班纪律,确保联络畅通,严禁擅自离岗。遇到问题要及时处置,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科学应对和处理。
化学化工学院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