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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党委党校第四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培训工作的通知

2015年09月30日 00:00  点击:[]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和优秀大学生队伍的党建力度,扩大和增强党的群众基础、阶级基础,根据党委党校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由校党委党校统筹,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分党校具体负责第四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二〇一五年十月下旬至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中旬。

二、组班办法

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由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按在校学生人数的5%比例控制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招生人数,人数较少不适合独立开班的分党校,可联合组班。

招生程序为:

1.自愿报名: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参加过党章学习小组并结业(包括中学业务党校结业)的在校学生均可报名;

2.择优录取:党团组织推荐和入学考试相结合。已被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党章学习小组优秀学员为当然人选,由团总支推荐的保送名额不得超过招生名额的15%,剩余名额通过招生考试择优录取。录取时需注意年级比例。

由分党校负责入学考试和审核录取工作。组班结束后将《党委党校第四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招生名单表》(详见附件4)和《党委党校第四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教学活动计划表》(详见附件5)于10月20日前发送至:kxfz@usx.edu.cn,纸质稿上报党委组织部备案,联系人:钟央文,电话:751950。

三、教学组织

校党委党校通过统一培训大纲、建立师资库、协调讲师团、规范教材、更新完善网上党校、指导监督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以及统筹经费等,对分党校培训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各分党委、党总支、分党校具体落实组班、制定教学计划、师资联系及聘请、班级教学、班级管理、考核与结业、归档等有关工作。

四、管理工作

1.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由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负责统一管理,制定教学活动安排计划,具体承担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的教学任务。

2.要求每班确定一名教师党员担任班主任(一般由组织员担任),一名学生党员担任辅导员,同时确定一名学员作为班长。

3.要规范日常管理,严格请假制度,保证学习效果。

五、考核与结业

1.学员考核与结业由各分党校具体负责。考核内容由平时考查、结业论文和测试三部分组成。平时考查成绩占20%,结业论文成绩占30%(论文内容:对党课讲座的体会或读书报告),测试成绩占50%(考试范围:党章、党史、党的基本知识、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时事政治等)。

2.培训结束时,各分党校要做好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并将《党委党校第四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学员结业成绩登记表》(详见附件6)、《党委党校第四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优秀学员”推荐表》(详见附件7)于12月20日前以纸质和电子稿(发送至:kxfz@usx.edu.cn)的形式上报党委党校办公室,由校党委党校审核后统一发文公布,同时发放党校结业证书。

3.校级“优秀学员”按照5%的比例向校党委党校推荐,“优秀学员”的综合成绩必须在80分以上。

六、工作要求

1.各分党校要充分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关注学员在党校的学习情况,并将此作为做好大学生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来抓。同时,本次党校的组织工作和学员的结业率也将作为各分党委、党总支工作考核的一项指标。校党委党校将对各分党校的教学组织、教学运行、档案台账进行实地检查。

2.各分党校要认真做好教学活动的组织工作,加强学习班的日常管理;要安排思想素质好、认真负责的党员同志担任班主任,落实好教学组织;要加强对学员的引导,帮助他们提高理论水平,加强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要重视学员的考核,加强日常管理,营造优良学风。

3.元培学院分党校、上虞分院分党校的培训工作可参照学校计划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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