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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2019学年党章学习小组的通知

2019年09月27日 15:17  点击:[]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也是入党的必修课。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根据早教育、早选拔、早培养、早发展的要求,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组建2019学年党章学习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1910月至11月。

二、组建办法

党章学习小组原则上以班级为单位组建,采取自愿报名,党委审核的办法组建。教工入党申请人根据就近原则参加到学院组建的学习小组中。

三、教学要求

教学目标: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正确引导和激发广大学生积极向上的政治热情,不断扩大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

教学内容:原原本本学《党章》,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方针政策、基本路线,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学习党员的义务和权力以及新时期对党员的要求。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了解当前时事政治热点,关注国际国内大事等。

教学形式:自学、理论辅导、专题讲座、小组讨论、考察实践等。可结合学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的中层以上党员干部为基层党员师生讲专题党课、党支部书记上党课等的要求,安排专题辅导;可利用共产党员网(http://www.12371.cn/)中“党章党规”专题等内容开展自学;可充分利用绍兴本土红色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

四、管理工作

1.党章学习小组由学院党委统一管理,制定教学活动计划,承担具体党章学习小组的教学任务。

2.每班确定一名教师党员担任指导教师,一名学生党员担任辅导员,同时确定一名学员作为组长。

3.规范日常管理,严格请假制度,请假必须出示有指导老师签字的请假条。请假三次以上(含三次)者、无故迟到或早退二次以上(含二次)者、无故旷课者,不予结业。由校院两级“党员之家”管委会培训部负责考勤抽查工作。

五、考核与结业

1.党章学习小组结业考试时间定在11月上旬,由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命题。学院党委负责具体考务工作。

2.经考核合格的学员,准予发给结业证书,党章学习小组不结业的学员原则上不得参加党校学习。

请各班级将《2019学年学生党章学习小组报名表》在108日前发送至:1608617784@qq.com,联系人:高丹宁,电话:17816535424/545424

附件:化学化工学院2019学年学生党章学习小组报名表

             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委员会

                                      2019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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