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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委员会关于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2017年01月10日 11:17  点击:[]

为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更好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关于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绍学院党委〔201621号),现就学院分党委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全面落实学院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意义。

(一)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客观要求。

高校党建工作是党的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保证;是强化思想引领,牢牢把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的必然要求;是不断改革完善高校体制机制和推动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高校党建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与新挑战。加强和改进高校党建工作,确保党的建设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尤其需要下功夫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制。

(二)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是推进学院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十三五时期是学校创建绍兴大学的攻坚期,是学院加强应用型建设,凝练办学特色、提升内涵发展的关键期,对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提出了严峻考验和更高要求。只有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理念,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才能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为学院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三)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党建短板的现实需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学院党建工作切实贯彻上级要求,突出理论武装和政治引领,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了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但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短板。如部分支部和党员对党的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党建基础工作抓实不够等。只有坚持问题导向,拉高标杆,补齐党建短板,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才能切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党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全面提升学院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明确责任,全面落实学院党建工作责任制。

明确党建工作责任,完善学院分党委统一领导,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总结。

(一)学院分党委的责任

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狠抓责任落实。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坚持党政共同负责制,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管思想、管干部、管人才、管政策,参与讨论和决定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保证和监督学校学院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

分党委书记是学院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要集中精力推动学校、学院党委和行政决定的落地生根;主动维护党政共同负责和班子团结,认真抓好党组织班子自身建设;带领学院班子成员深入群众,搞好调查研究;监督干部遵守上级党组织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加强与行政负责人、基层党支部的联系。

分党委委员对分管的党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总结;切实做好基层党支部的联系工作,指导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帮助解决基层党建重点难点问题。

(二)基层党支部的责任

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贯彻执行。坚决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学院分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通过参与决策、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保证监督等工作环节,把党组织的作用贯穿于教学、科研、管理和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定期召开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会,做好记录和考核工作。扎实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建立健全党员干部联系基层、联系师生制度,畅通师生表达意愿的渠道;对工作、学习、生活上遇到困难的师生进行重点帮扶;建立健全维权机制,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学生党支部要成为引领大学生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的核心。

党支部书记是支部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围绕中心工作,团结带领支委成员,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求真务实、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

支部委员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自我修养,严守纪律,发挥表率作用。

三、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机制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分党委书记任组长,分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分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和专职组织员为成员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对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健全工作制度

实行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专题分析会,研究解决学院党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学院分党委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联系基层党支部,加强对联系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坚持学院分党委书记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学院分党委书记每年要围绕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向学校党委提交书面述职报告并在述职会议上公开述职,自觉接受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

完善党支部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健全对各党支部及支部书记的工作考核,重点考核抓党建工作的实效。要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奖选优的重要依据。发挥学院纪委监督执纪作用,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党建工作存在严重问题且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落实工作保障

配齐配强下属党支部负责人,加强对党务干部的业务培训和教育管理。教职工担任党支部书记享受管理工作补贴,党务工作者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推荐、考核中与教学、思政人员一视同仁。保障党建工作经费投入,党员教育活动专项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规范党员之家建设,确保正常运转发挥作用。加强党建研究,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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