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5年“加根奖学金”(定向化学化工学院)的通知
为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培养创新人才,鼓励学生奋发进取,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自2005年起在绍兴文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设立“加根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加根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5年“加根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绍兴文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思想品德优秀,在2024学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
2.2024学年学习成绩,德育成绩,体育成绩等综合测评中成绩优异,两个学期均在班级综合测评中名列前五位。
3.学术上具有创新精神,并有一定的科研成果者、社会实践有突出贡献者、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等优先考虑。
三、奖金及名额
一等奖:5名,奖额1000元/人。
二等奖:10名,奖额500元/人。
三等奖:15名,奖额300元/人。
四、评选办法
学生个人申报和班级推荐相结合。学生个人申报和班级推荐后,由绍兴文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组织初评,初评结果报评审委员会审定。
五、评奖程序及时间安排
1.11月6日前,各班推荐或个人申报,进行学生民意测评,请附个人事迹说明,并签署班主任意见。11月6日15:00点前由各班统一将评奖纸质材料附件1交至学生科办公室(理工楼219B),电子版附件1、附件2发至邮箱2544962379@qq.com。
2.11月10日至11月15日,学院调查、审核, 学院学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获奖学生及等级确定名单,并予以公示。
3.举行颁奖仪式,具体时间择期另定。
六、工作管理
1.本着宁缺毋滥的精神,严格掌握评审标准,如本年度奖项有空缺,奖金余额可留到下年度使用,下年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奖项和奖金。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好评选条件公开,评选过程规范,评选结果公正,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确保评选工作及时,顺利进行。
附件1:《化学化工学院2025年加根奖学金申报登记表》
附件2:《化学化工学院2025年加根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绍兴文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