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关于评选202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建设优良校风学风,激发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学习和工作热情,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学生奖励条例(修订稿)》等有关文件规定,决定在2026届毕业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2026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优秀毕业生:38名,优秀学生干部:13名。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团结同学,遵纪守法,德育测评至少获四次优秀(专升本和高职毕业生两次优秀),无不合格记录,无纪律处分记录。
2.学习期间各科成绩优良,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前三学年总评成绩位于班级前1/2位;本科生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水平(专科及艺术、体育类本科生达到三级及格及以上水平,英语专业学生达到专业英语四级及格及以上水平);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质测试健康标准》。
3.本科生在校期间曾两次或两次以上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专升本及专科、高职生在校期间至少有一次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专指校综合一、二、三等奖学金,省(市)级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省(市)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
4.在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荣获二等奖及以上者(国家级为三等奖及以上,团队获奖者取前三名)、校卓越奖学金获得者等在符合毕业条件的情况下,可不占名额直接评为校级优秀毕业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曾担任过校、院、班主要学生干部(一学年及以上),师生满意度较高。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能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有较高威信,德育测评至少获四次优秀(专升本和高职毕业生两次优秀),无不合格记录,无纪律处分记录。
3.能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前三学年总评成绩位于班级前2/3位;达到《大学生体质测试健康标准》;在校期间至少有一次获得校优秀干部奖或校优秀团员(团干)等荣誉。
4.获全国、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在符合毕业条件的情况下,可不占名额直接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四、评选时间安排
(一)9月28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将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发至邮箱3981467003@qq.com,文件命名为:班级-2026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情况汇总表,学院按照评选条件推荐2026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并进行公示,为期三天。
(二)10月15日前,学院组织候选人填写《绍兴文理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三)10月27日前,校学生工作部汇总、审核并公示三天,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四)11月上旬,对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进行确认和发文。
五、评选办法及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对评选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及时完成评选工作。
(二)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由校学生工作部牵头,各二级学院具体负责和实施。
(三)评选工作必须按照条件及程序严格评审,宁缺毋滥,确保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质量。非A类学科竞赛的认定须严格把关、控制比例。
(四)学校设立评选工作咨询、监督热线(88345680),接受学生的咨询和投诉。
(五)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不可兼评。
六、奖励办法
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由学校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有关获奖材料均存入本人档案。
附件:1.化学化工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2.化学化工学院2026届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绍兴文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