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动态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教学工作 >> 教学动态 >> 正文

化学化工学院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开学阶段教学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6-09-11    点击次数:

根据开学初学校教学工作总体安排,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开课准备和教学检查:

教研科已将教师电子课表发送至各位教师,确保任课教师知悉新学期上课安排。本学期课表原则上不予调整,确因特殊情况需调课的教师,请于第一周周四前联系教研科。

请各位教师仔细核对课表,排查授课教室相关情况,认真检查教室内教学设备、教具(粉笔等)及教室卫生情况。上课前须提前检查教室设施,提前10分钟抵达教室,做好各项课前准备工作。若出现教室冲突、教学设施故障等问题,请及时向教研科反馈,协调调整教室。

教师可自行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打印课程记分册,记分册纸质封面可前往理工楼222教研科办公室领取。

、提交教学材料

教学方案。请各位教师详细制定课程教学方案,并将电子稿提交至教研科,教学方案各项信息须与教学大纲保持一致。由多名教师共同承担同一门课程教学的,须在教学方案中明确每位教师的授课时间、授课章节等分工内容。

实验日课表与实践环节备案表。任课教师须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编排实验日课表、填报实践环节备案表。本学期学校将严查实验批次授课落实情况,请各位教师认真落实相关工作。

、值班

为保障开学初正常教学秩序,学院安排院领导、院督导及教学管理人员值班,值班时间:914—918日。教师上课期间若遇偶发事件,可及时与值班人员联系处理。

、补缓考

专业课补缓考时间为914-917日,公共课补缓考时间为918-920日。根据学校要求,阅卷教师须在考试结束后三日内完成成绩公。补缓考阶段考风考纪教育标准与期末考试保持一致,全体监考教师须严格遵守《绍兴文理学院监考工作规程》,扎实开展学生考风考纪教育,着重强调代考开除学籍的校纪校规,要求学生凭本人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

全体监考教师需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各类考试违规违纪行为,保障补缓考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化学化工学院教研科

2026911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508号
电话:0575-88341521
欢迎拨打招生就业热线
0575-88342383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