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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化学化工学院关于做好国有资产清查的通知
2016-05-10 00:00  

各位老师: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绍学院发〔2016〕83号)的通知要求,为全面规范和加强我院国有资产管理,对本次清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魏佩敏

成员:边可君、范少楼、赵保丽、方萍、王嵩、徐绍金

二、工作要求

1、各位老师根据自己名下所属的资产,全面清理和核查资产情况,做到逐一排查和清点;

2、对于盘亏的资产,逐一填报《绍兴文理学院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盘亏资产报告单》(须说明资产遗失具体原因、落实具体责任人);

3、对于盘盈的资产,填报《有物无账登记表》;

4、此次清查结束以后,学校会适时推出国有资产遗失赔偿机制,请各位老师务必以此次清查为契机,做好国有资产的规范管理;

5、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位老师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确保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完成。

三、时间安排:

各位老师根据领到的资产清单,于5月16日前完成自查后反馈至志廉楼实验中心信箱内。

附件1 绍学院发〔2016〕83号关于公布《绍兴文理学院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附件2 绍兴文理学院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盘亏资产报告单.doc

附件3 有物无账登记表.doc

化学化工学院

201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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