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室、科研室负责人:
为认真贯彻《绍兴文理学院校园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文件精神及G20峰会维稳安保要求,近期我院将开展实验室安全常规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实验室、科研室负责人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贮存、领用和使用的规范管理,做好实验用品的台帐,切实做好留档备案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实验废弃物品的分类、收集、储存工作;
2、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无论教师科研或带学生实验,相关老师对安全负总责。要切实加强经常性的安全自查,实验进行时必须有教师值守,尤其是在危化品使用、干燥箱、烘箱、高压蒸汽灭菌锅等设备使用时,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确保实验安全;
3、积极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消除各类火灾隐患,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人、责任追究制度与应急机制,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的安全稳定;
4、各实验室、科研室负责人根据排查情况于5月18日前将《化学化工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统计表》反馈至志廉楼实验中心信箱(排查结果若无隐患也要反馈)。
化学化工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统计表(空白).xls
化学化工学院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