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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化学化工学院关于期末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2016-01-14 00:00  

各学科、实验中心、测试中心、各教师:

学期即将结束,根据《化学化工学院关于认真做好期末、寒假各项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学院将对教学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测试中心、教师科研用房进行安全专项检查,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月22日下午。

二、相关要求:

1、各实验科研用房严格执行假期开放备案制,凡是需要开放的,各责任人必须按要求填报《化学化工学院假期实验室开放情况登记表》并呈报学院办公室备案,未备案用房将实行封闭,封闭时间:1月22日至2月20日;

2、各用房封闭前请用房使用管理责任人按照安全规范落实自查,断水、断电、断气,并锁好门窗;

3、各建制实验室、测试中心因工作需要开放,在开放期间严格执行值班制,做好值班记录,开放结束,按要求落实安全自查后贴好封条;

4、凡经备案开放的科研室实行安全责任制,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无论教师科研或带学生实验,相关老师对安全负总责。要切实加强经常性的安全自查,实验活动时必须有教师值守,尤其是在危化品使用、干燥箱、烘箱、高压蒸汽灭菌锅等设备使用时,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确保实验安全;

5、强化剧毒、易燃、易爆、麻醉品和放射性、腐蚀性等有毒有害实验用品的领用、贮存和使用的规范管理,做好实验用品的台帐,切实做好留档备案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实验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储存工作;

6、寒假期间凡留校学生参加实验的相关教师,要加强对所留学生的安全教育,不得将实验室交由学生自己管理,不得在实验室烹煮食物、聚餐,严禁在实验室留宿;

7、执行“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好安全预案工作,确保信息畅通,遇突发事件和重要信息要按规定报告并做好记录备案;

8、请各实验员和科研用房责任老师1月22日下午在岗待检查。

三、检查组人员:

第一组:齐陈泽、曾敏峰、王嵩、方萍,检查南山校区重点实验室、测试中心

第二组:魏佩敏、边可君、邵颖,检查志廉楼教学实验室

第三组:陶菲菲、徐青、邓莉平、吴春雷,检查志廉楼教师科研室

特此通知!

化学化工学院

201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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