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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反馈及整改通知
2016-07-06 15:26  

    7月5日下午,学校领导率有关职能部门对我院南山4号楼、志廉楼实验室及危险品仓库进行了安全检查,并在学院志廉楼136会议室进行了现场反馈。从检查的情况看,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
     1、学院虽然三令五申要求实验室钢瓶需要固定,但个别实验室仍存在钢瓶不固定的现象,钢瓶搬动随意;
     2、实验室、科研室化学药品试剂柜没有上锁,危险化学品摆放、管理极不规范,未集中管理,个别实验室存放较大量易燃易爆危化品;
     3、个别实验室规章制度没有按要求上墙,门口责任人标识不全,主要是缺少责任人联系电话,实验室注意事项等信息;
     4、个别实验室用电不规范,乱接乱拉现象比较突出;
     5、教师科研实验室没有药品采购使用管理及学生实验日志台账;
     6、部分实验室存在灭火器过期等现象;
     7、个别实验室存在用餐等现象。
     针对上述问题,学院再次重申实验室责任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心,时刻提高警惕,积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个房间,每个药品柜、每个实验台,不留死角。结合学校反馈,特提出以下整改意见:
     1、各实验室、科研室再次排查是否有未固定的钢瓶,对于缺少固定的钢瓶及时采取固定措施;
     2、做好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领用登记工作,暂时不用的危险化学品要及时归柜并上锁,长期不用的危险化学品及时存放到仓库统一保管,实验室内危化品的储存量不宜过多;
     3、各实验室、科研室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维护实验室秩序,不私自转让、出借危险化学品,防止学生将危险化学品、器具带出实验室,严禁实验室内吸烟、饮食。能熟练使用灭火器,一旦本实验室出现安全事故,能迅速执行应急预案措施;
     4、强化教师科研室的安全管理与自律意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书有关要求,建立实验药品、试剂采购、使用台账,做好学生使用实验室的日志,确保实验室安全。
 

 

化学化工学院
201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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