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关于进一步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的通知
各部门、各科研室(实验室)负责人:
6月30日,学院组织检查组对志廉楼、南山4号楼重点实验室及测试中心进行了实验室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现将发现的安全隐患及亟待整改的有关问题通报如下,请各部门、各科研室(实验室)负责人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及时整改。
1、志廉楼外墙面渗水、五楼实验室屋顶面多处漏水、积储待处理的实验废液(大约150kg)、大量电扇严重锈蚀、堆积部分报废待处理大型设备、部分通风系统外机老化破损等问题,拟再报学校有关部门解决;
2、多个实验室储气钢瓶没有固定、有移动拖拉使用现象;
3、科研室实验台面药品试剂堆放杂乱,药品柜没有上锁;
4、科研室消防器材没有按规定日常自查记录;
5、个别科研室开放及有学生实验但没有暑假学生留校登记备案;
6、个别科研室实验过程中没有教师或学生值守(30日晚);
7、仪器分析实验室暑假使用登记、仪器维护及安全保障有隐患;
8、个别实验室(科研室)责任人尚未签署安全承诺书。
以上问题部分已向相关老师提出整改通知,要求在7月4日前落实整改。暑假值班老师必须严格落实值班职责,要把安全巡查作为主要任务。学院将在暑假期间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涉及安全问题的学生及导师、科研室责任人直接通报并按事实问责。希望全体教师立即开展对照自查整改,严格贯彻落实《化学化工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及《化学化工学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各项条款,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化学化工学院
2017.7.1
报:校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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